新肉肉屋 > 其他 > 陈秋月文集 > 我在这里等你
    我想我是疯了,竟然跑到那个你根本不可能去的聊天室向所有人打听认识你吗?那天聊天室里有一百多个人,我一个一个地问,每次个被我问到的人都很冷漠地回答:不认识。甚至不屑多说一句,也许,在人们的眼中,爱情就像那些曾被人们插在花瓶里的花,绽放与凋零,都很正常。
    可是,我知道,那些曾经的过往,我是不会忘记的的。
    2001年冬天的上海,冷上海。我去那里出差,顺便去见一个朋友,我们约好在浦东的“星巴克”滨江店。这个店真漂亮,它像一个巨型的透明玻璃蛋伏在黄浦江边。我去早了,只好一个人在那里玩着发呆,耍着“酷”喝下一杯摄氏85度的苦涩热咖啡,觉得整个身子暖洋洋的,望着那独特而又带神秘色彩的女妖logo,她好像有种魔力一般,把我的目光引向坐在落地大玻璃窗前的你,午后的阳光就那样斜斜地洒在你的身上,在houseblend的润滑下,我的好奇闯开了心扉,他牵引着我对你做出频频的猜测和想像。我想,你一定是个长期独处的人,做着平常人不太习惯,但很有趣、很有思想的事,否则下巴怎会这么瘦削,那是思考的结果;你还没有结婚,没有娇宠的太太和可爱的孩子,因为你看上去不染俗尘,没受过疲命生活的劳累;修整得很妥贴的头发,一丝一丝闪着朗润的光,就连喝咖啡的样子,也是那么的绅士:指尖触在杯子的下部,抬起来优雅地呷几口,然后低头接着看桌上的书。不是没有见过精心保养、打扮得体的男人,但是看到你,我知道区别在哪里了,在我的眼中,他们是一块块的鹅卵石,而你是一块玉!那是我第一次见你,也是我第一次去“星巴克”
    以前喝惯了有厚厚鲜奶油的爱尔兰咖啡,不太习惯口味清淡的星巴克。很奇怪的,我又第二次去了,仍然是滨江路的那家。一定又是“星巴克”的魔力,我觉得它能同化接近它的人或者物,让你觉得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很亲切。然后我们就真正地相遇了,这次我坐在你的对面,虽然隔着一张桌子,但是比第一次缩短了一些距离,当我再次装作不不经意地看你的时候,你也对我微微一笑,淡淡地望着我,眼神镇定。我不好意思地地对你笑了,心里却有对自己的惶惑:这样的场景,怎么熟悉得仿佛在某个时间里和地点里演习过无数遍?也许,人与人之间的相识相通一开始都是这样的,平淡无奇没有任何预感。
    玻璃窗上印着陌生的两个人,要是不说点什么多过份啊!我想。可是你先开口说话了,你说你记得我,不奇怪你会这么说,我从小因为有一头与众不同的不驯服的卷发,大家都笑我像个印地安妞,就是那种拿着水晶球到处去流浪的女人,呵呵,你居然也记得我。我问你的名字,你说:星星有8克。看起来应该是个网名。星星有8克,哦,你一定狂爱星巴克?你不承认也不否认。我问你的工作,你指着外面的一座高楼,说你在那上面的27层上班,广告公司,市场总监。每天下午三点到四点,你会在这里喝星巴克。你说星巴克口味清淡,能助饭后消化。就好像是一个适于交往的老朋友,沉稳、忠诚、绝无花巧。那次我们像是一对熟识了很久的老朋友,谈了很多但我记不清了,我总是看见一位女子躲在手中的星巴克咖啡杯中向我微笑,她看上去天真无邪却又无比妩媚动人。以前我喝咖啡总是不肯把它喝到最后一口。因为在我在家里自己做咖啡的时候,磨咖啡豆的时候比煮的时候香,煮好了闻起来又比喝起来香,真的喝了第一口又总是比最后一口香。但是那天喝你边聊边喝,我竟然忘了这件事,到我发觉时,我已经把它一整杯喝光了。你说我喝咖啡的样子,好像另一个人。你对我说要我做一天她,我答应了。在这办完所有的的差事要离开上海的前一天,我做了你一天的恋人。
    我们你带我去坐地下铁,夜里,十一点,我们手牵着手踩着最后一分钟进了地铁,松了口气,才发现除了我们,前后几节车箱空无一人。你说我们来打个赌,一下站我们我们对面会坐一个男人还是女人,我说男人,你说女人。结果我赢了,你问我想要什么。我想了想说我要一只流氓兔,它的屁股是狗鼻子。你说哈,那是一只大流氓兔。我说小流氓兔呢?你说小流氓兔是一对情侣,一只戴着黄帽子,一只扎着红头巾,男兔在情人节应该送给女兔一枚戒子,还要装在月光宝盒里。我对着玻璃温暖一笑,那上面也有你的笑。你当然听不到我心里的叹息:为什么是最后一班地铁呢?这个年代对城市人来说就是一个充满爱情和更加危险的爱情时代。我们过着越来越好的日子,却经历着越来越让人无法理解的爱情。那个女子,给了你怎样的伤痕,她在你的瞳孔里一直散不开去?我那么害怕问你:你真的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怀念这个结局吗?
    后来,后来你送我回宾馆,我一手抱着小流氓兔,一手拿着你送的玫瑰花。如果我当时知道我再也找不到你,我就该向你要更多好东西的。但是,如果找不到你,再多的好东西又有什么用?
    我都要怀疑,我只是在梦里遇到过你。但是在我翻开你在星巴克看的那本荷马的奥德赛时,我还是看见了那片片玫瑰花瓣,它们正安静地躺在书的扉页里,有点发黑了。但很平整。
    回到工作的城市,这个城市没有星巴克,我很伤感,我怎么在这个地方一呆就是四年,老不想回家,老不想离开,我想是因为这里四季如春,我特别喜欢这里。这回,总算有一个要离开的理由了。
    就算,就算我对你的爱是一种没有缘由的爱吧。可是,我再也找不到你了,他们说你辞职了。我成了一个迟到的异乡客。在南京路的天桥上,像虫子一样的人群蠕动着向我撞击过来,撞我的肩,撞我的手臂和大腿,撞我的背囊,那一刻,我感到了一种冷。
    我去了我们认识的那家星巴克找你,她们说你有东西留给我,那是一束马蹄莲,它们被服务小姐插在一个白磁花瓶里,我知道,你把你自己留给了我,孤独而绝望的马蹄莲,不知道在哪个城市清冷的街头,独来独去。我不明白,一个伤心的男人,非得用流浪来收藏失败的情感吗?也许,是我们认识的时间和地点不对。我坐在这里一边喝着你最爱的星巴克,一边看你用三菱牌大号油性签名笔给我的留言:你是一条我在河边走的时候听到的歌声,来自彼岸,但是我没有船可以摆渡。
    是的,有些人很好,但是总是无法在一起。这个道理我在很久以前就明白。只是,错过你,我真的觉得好可惜。
    我用了你的名字做网名,也许有一天,你不再为爱而痛,又会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