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肉肉屋 > 其他 > 长恨春归 > 第27章
    赵舞霓眉心略蹙,并未开口,显然并未想到过秦鹤洲所说。
    或许人总是如此,眼前只看得到自己的仇怨,却下意识遗忘对旁人的伤害。
    “……但赵鸣筝还活着。”既已从话中确认赵舞霓身份,秦鹤洲便不再隐瞒。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”赵舞霓瞪大双眼,二十年来,她从未想过还有亲人在世。
    那夜血雨,她带领崔云弟子,挡在后院月门前,生死一线,再度醒来已是天人永隔,未曾料想此生还有再见之日。眼前仇人叫得出弦儿的大名,必然与弦儿有所交集。
    “这是他的孩子。”秦鹤洲说,“你放我走,他自会来见你。待孩子出生,是否取我性命随你。”方才调动内力,已令腹中胎儿躁动不安,自己如今身体,不是赵舞霓对手,倒不如坦诚相待,或可保全孩儿一条性命。
    “你以为我会信你?你杀我全家,他不会……”
    “他如何做,如何想,自会亲口朝你解释。但你如今若伤了我腹中之子,他定会恨你。”秦鹤洲也说不好赵鸣筝心中所想,并不确定他是否真的在意这个孩子,左右是缓军之计,便随口朝赵舞霓胡说了几句。
    赵舞霓有所动摇,却依旧心生疑虑,唯恐是秦鹤洲为了脱身找的借口:“我如何知道你说的是真的?”
    “他乳名叫弦儿。”秦鹤洲说。
    这是赵家人才会唤的名字,只有极亲近的人知晓,一个杀手不会专门去了解所杀之人的乳名,并记了二十多年。这意味着,即便赵鸣筝并非秦鹤洲腹中孩子的父亲,两人关系也定不同寻常,至少可以证明赵鸣筝的确活着。
    赵鸣筝在武馆外等了许久,刚想进去找人,就见到秦鹤洲脸色惨白地走了出来。
    赵鸣筝刚迎上去,秦鹤洲便一头栽倒在了他身上。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赵鸣筝抱着秦鹤洲,只觉他腹中孩子闹得厉害,很不安稳,连自己隔着衣衫触碰到的时候都觉得惊心。
    秦鹤洲摇头,调整了几下呼吸,待腹中疼痛减轻后才道:“没什么,遇到了一个仇人,我同她定了约,今夜武馆院中一战。”
    第28章 二十年
    赵鸣筝将秦鹤洲抱回的客栈。
    秦鹤洲如今的身体已经受不起任何缠斗,在武馆与赵舞霓的一番试探耗尽了他全部精力,回到客栈后便腹痛不止。
    赵鸣筝端了药喂秦鹤洲服下,但服药见效缓慢,不如钱青扎针来得那样明显,秦鹤洲硬熬了一天,直到傍晚发硬的肚腹才渐渐柔软下去。
    “今晚我替你去吧。”赵鸣筝说。他没有细问秦鹤洲为何会在武馆遇到仇家。想来秦鹤洲在羽春这些年,多有仇怨,还在羽春时无人能来寻仇,如今入了江湖,冤亲债主迟早要找上门来。
    但赵鸣筝对此仍有些许疑虑,见了仇家为何当时不动手,反倒要约在夜里对决?又不是江湖比武,要天时地利,才算风雅。
    “也好。”秦鹤洲侧躺在榻上,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,更不必说前去应战。
    “对方是什么人?我打得过吗?”赵鸣筝半开玩笑地问道。
    “够呛。”秦鹤洲笑笑,“不过没关系,发现打不过就立刻回来。反正我也是要死之人,没必要死守着个江湖道义。”
    赵鸣筝蹙眉,依旧固执地纠正秦鹤洲的说辞,说他不会死。
    其实秦鹤洲的身体如何,赵鸣筝比任何人都清楚,因为清楚,才更不愿去面对。
    如果没有这个孩子,秦鹤洲还能像现在这样生不如死地活很多年,这个孩子如同蛊虫,蚕食着秦鹤洲的生机,将他一步步拉入既定的深渊。
    赵鸣筝原以为自己会因为秦鹤洲死期将近高兴一些。秦鹤洲的死亡意味着一种解脱,他终于可以摆脱爱不彻底也很不彻底的困局,但真正目睹到的时候,却令他感到无比心慌。
    二十年间,爱与恨都是同一个人,若那个人某一日不在了,似乎自己在这世上的最后一点牵绊也消失干净。
    按照约定的时间,赵鸣筝来到白日里来过的武馆,武馆后院果然已站了一个女人。
    “秦鹤洲说的人,就是你吧?”赵鸣筝把玩着装了药粉的瓷瓶,准备伺机而动。
    他在羽春二十年,太清楚怎么杀人。
    杀人不需要有强弱之分,只需要比对手更狠。
    毒药比世上最锋利的利刃更加可怕。
    “对,是我。”赵舞霓转过身,企图从眼前人的面孔中分辨出一分熟稔,以确保秦鹤洲没有欺骗自己。
    但眼前的青年太过陌生,无论狠厉的神情还是朴素的容貌都与记忆中的幼弟截然不同。
    而赵鸣筝则是突然愣怔在了原地,眼泪比意识更先一步反应过来,流了满面。
    “二……二姐?”赵鸣筝开口,嘴唇抖动得却连声音都似乎无法连贯发出。
    二十年前赵舞霓十七岁,眼前人的模样只是多了几分沧桑,双亲兄姊的模样被赵鸣筝刻在心底,即便想忘也难以轻易忘掉。
    赵鸣筝慌张地从怀中拿出一个药瓶,将瓶中的东西潦草涂在脸上,揭掉了易容面具,露出了原本精致的容貌。
    赵舞霓终于看到了记忆里的容貌,瞬间掉下眼泪,伸手将赵鸣筝抱入怀中:“小弦儿,阿姐终于见到你长大的模样了……”
    “二姐……你还活着。”赵鸣筝反反复复地重复着同样的话,“你还活着,你还活着的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