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肉肉屋 > 耽美 > 【ABO】淡薄鸟不啼春 > 31.身上的伤疤
    31.
    有的话开口说了出来以后,那顷刻先是沉默,随后情感便会如汹涌波涛将人吞没。
    好比,我爱你。
    这三字一出口,万籟俱寂,耳边嗡嗡几声,似耳鸣,顾琛愣了愣,才发现那并非耳鸣,世界也并未安静,肥猫在门外抓着门板,沉卿还呆呆看着他,耳里震耳欲聋的原来是心跳。十指连心,沉卿的一切都牵连心绪,能为他一掷千金也能为他赴死不惜,哪有什么为什么?早就知道了为什么,强硬编造的理由都太牵强,爱了就爱了,干嘛不承认?
    顾琛也不晓得,他就……就这么什么也不说。爱只说在了心里面,其实沉卿早就知道了,知道了也不拆穿,他俩就这么耗。也许沉卿依旧是认为顾琛总有一天会把他送进牢里。因此寧可耗着。
    「其实我是很讨厌你这样的。」顾琛抱着他轻声细语,彷彿多用力点话音都会穿破此刻脆弱的他,「什么也不说,藏在心里,怕我知道……为什么要怕我知道?你那点任性,还怕我受不了吗?」
    沉卿摇摇头,「倒不是。顾琛,我想让你自己选择。」
    「事到如今才说让我自己选择?一开始你就把我整个人都瓦解了,我有什么时间选择呢?我选好了。」顾琛松开了他,指了指自己的胸膛,「我啊,身上每一个伤都是无悔的觉悟。沉卿,我这个皮囊,这底下碌碌无为不知疲倦跳动的心,一身因你奔腾的血液,我通通都能给你。」
    沉卿笑了笑,房里老旧泛黄的灯管,照出来的光带着奇怪的杂质与斑驳,印刷般打在他脸上,那没让他的美被打上折扣,反而增添了难以言喻的韵味,「那可不够。我要的不只这样。我要你的瞳孔,要你只能看着我,我要你的十指,要你只能抚摸我,我要你的大脑,要你只能想着我,我也要你的声音,要你只能说爱我,要你硬的要死的大棒子要你只能贯穿我……我要的很多,你都能给吗?」
    「那隻猫你要是想要我也能给你。」顾琛玩笑道。
    沉卿没憋住,哈哈笑了出来,「我才不要,咪咪根本不喜欢我。」
    「你住久一点牠就喜欢了。」顾琛凑了过去,轻轻吻他。
    许是觉得痒又或是害羞,沉卿微微撇过头,「猫又不是你。」
    顾琛愣了愣,气笑了,「我告诉你,虽然我不可能再给你那种机会去追求什么,不过啊,你那种追求人的方式最好改一改,太糟糕了。好比你如果要咪咪喜欢你,你会怎么来?」
    「……首先要让牠注意到我。」沉卿道。
    「嗯哼。」
    「打翻牠的饭碗?」沉卿微微一笑。
    顾琛知道他又在胡说八道,也懒得理他,一把将他抱了起来,轻放回床上。
    「好了你这病人,先休息吧。」
    「顾琛,你要走了?」沉卿抓住了他的手。
    「嗯。」
    「你想看我的伤口吗?」沉卿问道。
    「一点也不想。为何我会想看?」
    「因为你身上的伤我都很喜欢。」
    顾琛没好气,「因为那几乎……应该说是那根本全部,都是因你而来。你当然喜欢,这就好比我落下的标记,是你印在我身上的东西,我的伤疤是你替我戴上的项圈。但你身上的……我是不可能捨得让你受一点点伤的,怎么会想特别去看?」
    沉卿垂下头,「因为好长一条,你不先看一看,我怕以后你觉得丑。」
    顾琛一愣。随即涌上来的都是心疼,他一把拉起了沉卿的衣服,腰侧那道长长的伤疤露了出来,顾琛俯下身,轻轻亲吻。
    「我早就看过了……你以为你闭着眼什么都做不到的时候是谁给你擦身体的?嗯?我不讨厌,不觉得丑,只觉得心疼而已。不要担心奇怪的事情啊……」
    「我身上都没有你的味道了,顾琛。」沉卿打断他。
    「不可能。我不可能现在做那些事,你的腿甚至还没有力气。」顾琛严肃道,「乖一点。」
    「你会离开多久?」
    顾琛说不上来,他跟达哥的计画起码还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执行,佈局没那么快。
    「听着。」顾琛在他床边蹲了下来,「好好练习走路,把身体养好。看看我家咪咪那身材就知道,我妈可会养人了,下礼拜我还会再来。如果你乖乖,能走了能跳了,身上也不是这样只有骨头,我再标记你。」顾琛脱下了自己身上那件衣服,「这给你,还有要是发情就吃药。我带了很多抑制剂来,你的状况没以前那么严重了,乖一点。」沉卿没答话,只把顾琛的衣服塞进了被子里。看他那样,顾琛又道,「老实说,我也觉得我的关心像个道貌岸然的浑蛋,表面上说是担心,其实我知道自己拒绝的原因。都一个多月没碰你了,怎么可能草草结束?我说句实话,就你现在那个破身体,满足得了我吗?」顾琛低声问他。慾望如浪,那是止不住的奔腾。沉卿怎会不知道?
    「你可真是混帐。」沉卿笑了。
    离开监狱后,顾琛回到了警局。他进了局长办公室,还戴着勋章带着奖状,就提交了辞呈。
    「顾琛,你这是什么意思?」
    他帽缘底下的表情谁也看不清楚,只听他道,「抱歉,这几年真的感觉累了。」
    「顾琛啊,你要是累了,我们可以商量,让你放个长假……好好休息,没必要走。」
    顾琛摇摇头,「休息不足够。休息依旧是个警察,我不当警察了。」
    「你一个大英雄顾琛不当警察要当什么?」
    「也许当一个乖儿子顾琛,或一个好丈夫顾琛。」顾琛道。
    「你结婚了?」
    顾琛帽子压得很低,只能看见他弯起的嘴角,「嗯。刚满一年。」
    婚礼是在老家举办的。来参加的人只有肥猫咪咪。因为那根本不算是个婚礼。
    咪咪睡得像死了一样,窝在窝里。沉卿很听话,乖乖练习了走路,也吃了不少饭。再过一个礼拜看他,不仅气色都回来了,还跟顾琛父母处得特别好,一个礼拜时间,虽不到健步如飞,但恢復也算快了。起码顾琛觉得自己要是躺了一个月,是绝对不可能如他这般快速復原。但怎么说?沉卿本就不似人。他走起路来还是摇摇晃晃的,顾琛有些想念他骚里骚气的步伐。
    所以,他恢復的这么好,顾琛也不可能食言。食言而肥,谁想变得跟咪咪一样肥硕呢?窝里的肥猫还在睡,虽不喜欢沉卿,却自己把窝咬进了沉卿房里,人果然看不懂猫。
    顾琛没敢用力压着他,撑开了沉卿的腿就跪在他腿间,两手撑在沉卿两鬓边。
    其实这傢伙也不年轻了,压在身下,却依旧看着如同少年。乾净也不乾净,却为何年轻?顾琛不能理解。但哪怕不能理解也依旧会为了这样的无解而兴奋。
    「顾琛,我不想再遗失你的气味了,太难受了。」沉卿说着。
    他脸上有道小小的血痕,据说是咪咪跳床上跟沉卿抢夺顾琛的衣服时,一人一猫打架弄出来的。
    顾琛拇指轻轻抚过他脸上的猫爪痕,「对了,你跟咪咪后来谁赢了?」
    「当然是牠。你的衣服现在在牠窝里……但那又怎样?你在我怀里。」沉卿笑了笑,「我咬了牠一口,一嘴毛,但仍是不敢用力……猫好脆弱啊。」
    「我看着你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着的。」顾琛咬了咬他的耳朵。
    「我跟牠才不一样。你听见了没有?我不想再遗失了。」沉卿又道。
    「听见了。」
    「光是听见了,什么意思你听懂没有?」这回他显得有些焦急。
    顾琛笑了起来,低低的,「懂,就是让我娶你对吧?」